
由于A股IPO特有的盈利門檻等要求,一些互聯網及生物醫藥的中資企業出于融資需求,不得不謀求赴海外上市。而海外市場中靈活的市場機制以及以機構投資者為主的投資群體,將激發中資企業更多地發展和維護基本面。
但正如拼多多目前正在遭遇的情況一樣,海外市場中嚴格的信披及監管制度,和完備的多空機制、投資者強烈的維權意識,也令不少中資企業在上市后面臨極大的發展壓力。中資企業海外IPO之夢,危機并存,跨出去,或將一飛沖天,也抑或置之死地。
拼多多及多家中概股在美國遭到集體訴訟的遭遇,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資企業海外上市所需要面對的最大困難不是上市本身,而是上市后可能出現的一系列變故而帶來的“陣痛”。

拼多多(PDD.O)在美股上市后的一系列遭遇,正成為中資企業登陸海外市場后發展的一面鏡子。
美國時間8月6日收盤,拼多多股價上漲5.72%至20.16美元/股,再度超出發行價的19美元/股,較過去多個交易日來的頹勢有所改觀。
自7月26日在納斯達克交易所成功上市,拼多多除了在首個交易日錄得40%的漲幅外,股價隨之即陷入因輿論與監管的雙重漩渦中而連續大跌。由于被外界質疑銷售“假貨”,拼多多更不僅遭到國家有關部門的約談,還因此在美國被多家律師事務所集體訴訟。
這一幕似曾相似。2014年9月登陸紐交所的阿里巴巴(BABA.N),同樣因“假貨”問題遭到各方質疑,并同樣遭到美國律所的集體訴訟。
21世紀資本研究院認為,由于A股IPO特有的盈利門檻等要求,一些互聯網及生物醫藥的中資企業出于融資需求,不得不謀求赴海外上市。而海外市場中靈活的市場機制以及以機構投資者為主的投資群體,將激發中資企業更多地發展和維護基本面。
但正如拼多多目前正在遭遇的情況一樣,海外市場中嚴格的信披及監管制度,和完備的多空機制、投資者強烈的維權意識,也令不少中資企業在上市后面臨極大的發展壓力。
不過一些變化也正在發生。為了吸引優秀企業在境內上市,A股上市制度正在出現一些變化,而中國存托憑證(即CDR)的出爐也許將很好改變這一局面。
拼多多們的“煩惱”
成立三年,用戶超過三億,美股成功上市……伴隨著7月26日拼多多在納斯達克的掛牌交易,公司及其創始人黃崢在資本市場的風光一度一時無兩。
但正如“福兮禍之所伏”所言,拼多多成功上市的背后,一些改變也在悄然發生。外界對拼多多所受到的關注,也從其宣傳的非凡經歷,變成了對其平臺銷售商品存在的“假貨”、“山寨”的質疑。
盡管黃崢為此多次站出來解釋與澄清,但洶涌的輿論依然將其與拼多多淹沒。市場質疑之聲也隨之傳導至二級市場,在上市首日錄得40.53%的漲幅后,拼多多股價隨后遭遇“滑鐵盧”。
上市次日和第三個交易日,拼多多股價即分別大跌7.87%和8.54%,至8月1日時則首度跌破19美元/股的發行價,股價最低來到18.62美元/股。
拼多多股價觸及最低點的原因,是國內監管部門的隨之出手。其中,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要求上海市工商局約談拼多多,對媒體及消費者反映的山寨產品、傍名牌等問題開展調查,只要構成違法都將嚴肅處理。
與此同時,由于上述提及的問題,拼多多被美國市場認為在信披方面存在遺漏,遭到包括羅森律所等在內的美國多家律所的集體訴訟。
這并非中資企業在美股市場首次遭遇類似事情。與拼多多同為電商的阿里巴巴在登陸紐交所不久后,也曾面臨著同樣的困境。
2014年9月上市的阿里巴巴,在上市三個月后,即因為工商總局公布的一份對公司行政指導的“白皮書”提及存在的五大問題,而被美國律所質疑發布誤導性聲明并隱瞞受到監管調查的情況,決定以涉嫌違反證券法為由將阿里巴巴及其部分高管告上紐約聯邦法院。
值得注意的是,起訴拼多多的多家律所,也曾參與了對阿里巴巴的起訴。
實際上,21世紀資本研究院梳理發現,美國律所對在美股上市的中資企業發動集體訴訟的案例并不鮮見。
Wind資訊數據不完全統計,近年來,包括新東方(EDU.N)、聚美優品(JMEI.N)和蘭亭集勢(LITB.N)等十余家中概股企業,都曾遭遇集體訴訟。
其中,2012年7月,美國7家律所指控新東方發布了虛假和誤導信息,包括財務報表夸大了資產規;蛘攥F金流,對其發起集體訴訟。2014年12月,上市僅7個月的聚美優品同樣遭到美國律所的集體訴訟,原因依然是公司及其特定高管向投資大眾發布了錯誤的、誤導性的聲明,也因此其市值在此后四個月內縮水達到60%。
不過對于集體訴訟中的指控,大多數中概股都沒有承認相關事實,蘭亭集勢是個例外。據悉,2013年8月美國4家律所向蘭亭集勢發起集體訴訟,指控其作出虛假和誤導性聲明。一年后,蘭亭集勢宣布以155萬美元就集體訴訟達成和解。
海外上市的“陣痛”
拼多多及上文提及的多家中概股在美國遭到集體訴訟的遭遇,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資企業海外上市所需要面對的最大困難不是上市本身,而是上市后可能出現的一系列變故而帶來的“陣痛”。
與A股IPO上市所必須具備的高盈利指標以及監管出于市場承壓考慮,而對發行規模控制等特點相比,以美股和港股為代表的海外市場,長久以來一直是國內互聯網和生物醫藥企業上市融資的首選。近20年來,從最初的互聯網企業海外上市潮,到去年下半年延綿至今的互金企業海外上市潮,無不如此。
“這是個老生常談的問題,如果企業能夠在A股上市,誰愿意千里迢迢跑到海外去上市?還是因為A股上市門檻更高,一些互聯網企業早期都是燒錢階段,盈利指標肯定是達不到的,何況很多企業還有AB股的問題。”8月7日,北京一家大型券商投行人士說。
上述投行人士解釋,相比于A股對盈利指標的嚴把關,以美國市場為代表的海外市場一方面上市門檻更低,另一方面在融資需求、海外投資者的退出等方面也更容易滿足。
8月7日,香頌資本執行董事沈萌向記者表示,對于一些外籍投資者偏多的中資企業,相比于A股上市也將更傾向于海外上市,因為要考慮到這些投資者的退出問題。他認為,目前A股無論是大宗交易制度還是外匯管制制度等方面,對外籍投資者而言并不足夠“友好”,這也會使這部分投資者傾向于要求企業赴海外上市。
除去上市門檻的區別外,21世紀資本研究院了解到,相比于企業在A股上市后的行為監管,企業在海外上市后,海外監管部門更看重的則是其在信披方面的監管,這也被認為是中概股頻繁因“虛假和誤導性陳述”遭到集體訴訟的原因。
根據美國相關證券法律的規定,在紐交所與納斯達克上市的企業,必須對在IPO時的登記聲明、定期報告等公眾披露文件中存在的重大虛假陳述或遺漏承擔法律責任。這種法律責任不僅限于由公司承擔,還延伸至公司的董事、管理人員和控股股東。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美股上市的公司股價出現震蕩或大幅下跌時,無論是否因公司的經營變動或其它原因造成,都有可能致使公司股東提起訴訟,指控公司、其董事或管理人員證券欺詐。
“以美股為代表的海外市場監管嚴格,與A股的監管嚴格有一定程度上的區別,也正是因為這一點,國內企業在海外上市后需要面臨更大的壓力和風險。同時,因為海外市場一般沒有漲跌幅限制,并具有完備的多空機制,企業如果出現風險事件很容易引發股價的大幅波動,在此基礎上,又由于以機構為主的海外投資者具有強烈的維權意識,更使情況陷入復雜化。”沈萌說。
“陣痛”背后的機遇
雖然國內企業赴海外上市需要面臨來自監管的巨大壓力和潛在的高發訴訟風險,但在“陣痛”的背后也有著無限的發展機遇。
資料顯示,自2017年成為平臺企業以來,拼多多除一直以來飽受詬病的產品質量問題外,其存在的客戶黏性不高、客單價偏低等其他方面質疑,更可能成為其未來發展的瓶頸。
21世紀資本研究院認為,盡管目前拼多多陷入困境,不僅先后被國內監管部門約談,和遭到海外多家律所的集體訴訟,但公司是借此實現“涅槃”,就如當初的阿里巴巴一樣順利突出重圍,還是就此偃旗息鼓一蹶不振,仍需要看公司未來具體的走向。
實際上,在稍早前針對被約談的消息時,拼多多亦公開發聲,表態將全力配合工商、市場監管部門開展調查,進一步嚴厲打擊平臺上侵權假冒商品,努力達到社會和廣大消費者的期望。
“美股市場監管的嚴格,以及以機構投資者為主體的投資群體,使他們更關注企業自身的發展情況,或聚焦于企業的基本面,或看中企業未來的成長性,這些要求雖然加大了企業發展的難度,但也同時能使公司治理和業務發展朝著正軌方向前進。”8月7日,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說。
以從美股私有化退市,并正在A股IPO排隊的博納影業為例。在此前的采訪中,博納影業董事長于冬曾公開表示,盡管公司在美股估值一直不高,但在美國市場上市期間并非全是遺憾。他認為,美股市場規;谋O管和透明的交易規則使得公司“實打實”健康地生長了5年,扎實的業務和穩健成長的業績也成為公司順利私有化的關鍵。
上文提及的北京投行人士表示,經過美股淬煉后的博納影業,對其回歸境內上市后的業績、估值都有一定參考性,這也許將從某種程度上有助于此次A股IPO。
值得注意的是,優質互聯網企業或者其他創新企業頻繁海外上市的境況,也許將在不久的未來得到一定程度改變,這一點將得益于目前推出的CDR發行制度。
自今年“兩會”以來,CDR一度成為國內資本市場的“熱詞”,而相關制度建設也在隨后頻繁推出。至6月初,小米集團成為首家申請發行CDR的創新企業,一度預示著這一制度的成行。但最終,小米集團CDR發行在審核當天主動申請取消,CDR發行制度也隨后傳出暫停的消息。
“從大趨勢來看,CDR制度的落地應該是大概率事件,具體就是時間的問題。近年來A股積極構建多層次資本市場,也在向國際化方向改革,A股發行制度也迎來了一些變化,這些對國內企業乃至投資者來說,都可算作是利好消息。因為一方面可以吸引優秀企業在境內上市,另一方面也確實能夠讓境內投資者享受到優質企業發展所帶來的紅利。”董登新說。

